退款政策

退貨和換貨

退貨

我們的保單有效期為 14 天。如果您購買後已經過了 14 天,很遺憾,我們無法為您提供退款或換貨。

為了符合退貨資格,您的商品必須是未使用過的且與您收到時的狀況相同。所有標籤、證書、保固、保養說明、產品標籤、真品卡、盒子、黃昏袋均與商品一起退回。它也必須位於原始包裝中。

以下商品不符合退貨條件。
-家具/床墊/訂製家具
-配件(珠寶、太陽眼鏡)
- 銷售產品
-促銷/贈品/競賽中贈送的產品/禮物

為了完成您的退貨,我們需要收據或購買證明。

如果出現以下情況,請不要將您購買的產品發送給我們:

任何不處於原始狀態的物品,由於非我們的錯誤而損壞或丟失零件
任何在交貨後超過 14 天退回的商品

若Bimbo Concept收到無法接受的退貨,顧客可自費重新運送商品或前往黃竹坑香葉道44號恆生國際中心20樓2007領取退貨


退款(如適用)

收到並檢查您的退貨後,我們將向您發送一封電子郵件,通知您我們已收到您退回的物品。我們也會通知您退款的批准或拒絕。
如果您獲得批准,您的退款將得到處理,並且信用額將在 7 天內自動存入您的信用卡或原始付款方式。


延遲或遺失退款(如適用)

如果您尚未收到退款,請先再次檢查您的銀行帳戶。
然後聯絡您的信用卡公司,您的退款可能需要一些時間才能正式發布。
接下來聯絡您的銀行。退款之前通常需要一些處理時間。
如果您已完成所有這些操作,但仍未收到退款,請透過 happy@bimboconcept.com 與我們聯繫


換貨(如適用)

我們僅更換有瑕疵或損壞的物品。如果您需要更換相同的商品,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happy@bimboconcept.com,說明您換貨的原因。一旦您的換貨申請獲得批准,請將您的物品寄至:香港黃竹坑香葉道44號恆生國際中心20樓2007室

禮物

如果該商品在購買並直接運送給您時被標記為禮品,您將收到相當於退貨價值的禮品積分。收到退回的物品後,禮品券將郵寄給您。
如果該商品在購買時未標記為禮品,或者禮品贈送者將訂單運送給自己以便稍後送給您,我們將向禮品贈送者退款,他將了解您的退貨情況。


運送

如需退貨產品,您應將產品郵寄至:香港黃竹坑香葉道 44 號恆生國際中心 20 樓 2007
您將負責支付自己退回物品的運費。運費不退還。
建議客戶在退回包裹時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,使用已註冊且可追蹤的服務。


取消

一般情況下,訂單提交後我們不允許取消訂單。如果有具體取消原因,請立即聯絡 info@bimboliving.com。